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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烟台莱阳市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考选调生公告【51人】

2019山东烟台莱阳市面向优秀毕业生招考选调生公告【51人】

【 #选调生# 导语】2019山东烟台莱阳招考选调生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录51人,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及时获取招考方面的信息,下面 的更新。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莱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5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9年应届毕业生。

(四)应聘综合职位、党建职位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9年3月30日(含)。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纪律行为的;

6.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7.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单位处分的;

8.2019年8月底前未能同时获得本科及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的;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

(七)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3月30日9:00-4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3月30日12:00-4月2日11:00;

缴费时间:2019年3月30日12:00-4月3日16:00。

报名网址:(莱阳市政府网站)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系统于4月1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2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2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3月30日12:00-4月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4月22日9:00-4月26日14: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网上报名时先缴费,笔试当天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莱阳市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莱阳市富山路258号广电中心15楼综合科)现场办理退费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若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将在莱阳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主要为党建知识、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相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规定时间须本人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份,需张贴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

2.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和就业推荐表;

3.报考综合职位、党建职位人员须提交中共党员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报考事业单位诚信书,诚信书要求应聘人员亲笔签名;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人员如进入面试范围,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免缴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的要求按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考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确定人选排序。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并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莱阳市委组织部对聘用人员统一管理,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调整工作岗位。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试相关信息以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本简章由中共莱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7966008

监督电话:0535-7212793

湖北省09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省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在全省范围组织有编制空缺且补充机关工作人员的各级七类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35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上述第3、6项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具体见职位公告。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前述单位中非正式就业人员,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龄按有关政策认定)。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应符合选调生管理有关规定。

(二)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视视力均在4.8。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双眼矫正视力均在5.0);

2、具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和心理素质条件;

3、对公安基础知识有一定了解。

(三)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有关规定(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侧视力不低于5.0,体重符合规定标准);

2、具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要求的体能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五年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部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及我省规定应回避的职位。

(五)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除上述第一项第(四)款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也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将于2009年3月26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公告》(以下简称《职位公告》),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公告于2009年3月28日在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并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省直各招录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也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在本地区、本部门发布。

报考人员在2009年3月26日后可以通过湖北人事网站和湖北人事考试网查阅《职位公告》。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是湖北人事考试网()。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职位公告》及相关政策解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审查报考资格。各地、各招录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认真严格审查报考者的各项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部门负责解释。对通过审查的人员,招录机关应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截止4月7日18:00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招录机关审核通过。

报名期间,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各招录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负责对各地各招录部门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

各招录部门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并由各地、各招录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法院、检察院刑事科学技术职位、公安机关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和山区市(州)、县(市、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司法监狱劳教单位机械制造、机电、印刷、医学类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视情况决定计划数。

报考省级检察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直管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的人员,须于2009年3月31日8:30至4月2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全省公安机关须于2009年4月1日8:30至4月3日17:30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见网上公告),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3月30日至4月7日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3月29日8:00至4月5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4月5日24: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网上确认。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4月9日9:00至4月14日18:00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网上缴纳有关费用,报名考试费用每门50元(收费票据在考场发放)。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先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笔试当天考试科目结束时现场退费。现场退费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收费票据;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和收费票据。

(四)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4月20日9:00至4月25日16: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710491)。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下载并发放准考证。村主职干部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湖北省2009年度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16:45-17:45 公安基础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全省集中在武汉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及阅卷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村主职干部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置考场。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9年5月15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志愿者”;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省以下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其中,拥有B、C类司法考试证书的,报考职位应在其证书适用范围内),可以享受笔试加分加分政策(不累计计算)。加分对象、分数、办理程序和审核时间将上网公告,于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并公示,请考生留意。

(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各招录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必须在面试前进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各地组织。省直各招录部门的专业科目笔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各招录部门组织实施,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专业科目笔试工作方案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核备案,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名单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报考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司法厅组织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标准按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三)面试

各招录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不足3∶1的职位,应进行职位调剂或按比例减少该职位计划数,调剂职位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公布、公开调剂。

调剂的人选,须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调剂人员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

调剂的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各招录部门的面试公告。

省直机关及各市州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5月31至6月3日;省地税系统、司法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5日至6月8日;全省公安机关面试时间统一为2009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村主职干部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面试,单独命题。

面试前,各招录部门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工作证)原件、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可在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部门应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后,各招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经单位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当地网站上进行公示。

各招录机关对参加面试的人员,可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下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5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35%)的比例折算。

遴选选调生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70%(有专业科目笔试的,专业科目笔试成绩15%,面试成绩55%)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40%、《公安基础知识》2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村主职干部综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30%的比例折算;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采用公安部研制的《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选拔题本》和相应运行软件。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报考法医、痕迹检验、物证鉴定职位人员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达标即为合格。

报考森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由省人事厅、省林业局组织,于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四个项目中两项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村主职干部按1:2比例确定体验与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录部门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依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分别按人事部、公安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和司法部颁发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门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招录部门要对考察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审批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录用部门名称、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以及监督举报电话。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招录部门填报《湖北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管理单位录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问题并经调查属实的人员,不予录用。

凡在机构改革中辞职并享受优惠政策的原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如报考后拟被录用的,必须退回因享受优惠政策所得的辞职补助金才能报批。

拟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录用审批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7-87231389,省人事厅咨询电话:027-87811265,省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7-87235478。

选调生的考试制度会长久吗

考试制度会长久。

2016天津选调生考试公告尚未发布,请各位考生参考2015年天津选调生考试公告: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计划选调428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大学本科及毕业生、2015年天津市聘任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014年天津市“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2014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天津市选派)(详见《简章》)。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担任主要职务)和三好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能够经受艰苦环境的磨练,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学历、学士及学位;

5.符合选调单位提出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要求;

6.本人自愿报名,高校党组织同意推荐;

7.通过选调生考试、考察;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年龄为18周岁(1996年12月17日以前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10.坐落在本市高校和外地高校中的非津生源报考的,除需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市引进人才的有关规定;

11.考生与选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其他事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

考试内容、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采取综合知识测试、申论等多种方式,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面试阶段考试包括结构化面谈和专业测试。

福建省选调生考试时间

福建选调生笔试时间:2019年1月20日(星期日) ,具体安排如下: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其中2:00—3: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3:30—5:10为《申论》考试(其中3:30—3:40发放考卷)。

(2)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00—5:10。

(3)2019福建选调生考试时间安排表: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0日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5日24:00

缴费时间:2019年1月10日前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20日

笔试时间:2019年1月20日   笔试地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

确定考核人选:2019年3月

深入考核:2019年3月至4月

福建省选调生考试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等单位在福建人才联合网 发布选调通知。符合条件的人选可直接在网上填表报名,报名时间从2013年11月25日8:00起至12月15日24:00止。

报名者必须详实准确地填写《福建省2014年选调生申请表》,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应届优秀毕业生所在高等院校。

大学生村官所在设区市委组织部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应严格审核,如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省内高等院校报考流程:

(1)发布选调信息。(2)符合条件的学生上网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照片。(3)由院校党委负责,院校党委组织部会同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4)院校党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按选调计划数1:8的比例和山区沿海合适比例、男女生合适比例推荐人选。

(5)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复审,确认拟推荐人选。(6)院校对拟推荐的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7)通过复核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人选于2014年1月5日前上网缴交报名费。(8)发放准考证。院校学生工作处集中下载准考证,加盖学生工作处印章,留下存根,并收集汇总申请表。

(9)各院校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福建省2014年选调生推荐人选花名册》、《福建省2014年选调生申请表》和准考证存根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